工商登記與稅籍登記有關,但不是同一件事
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可由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;完成工商登記後,仍要確認稅籍資料與後續核定。
Business tax basics
工商登記完成後,仍要確認稅籍與國稅局核定的課稅方式;營業稅和所得稅也不是同一件事。
本頁是一般制度導覽,不判定你的稅籍、發票、稅率、進項扣抵或申報義務,也不替代國稅局、記帳士或會計師的個案意見。官方來源最後查核:2026-10-18。
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可由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;完成工商登記後,仍要確認稅籍資料與後續核定。
不能只因預估營收較小,就自行認定免用統一發票。稽徵機關會依實際營業情形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或採查定課徵。
營業稅處理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課稅;營利所得仍有另外的所得稅申報與計算。繳過其中一種,不代表另一種自動完成。
完成設立程序後,到財政部的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確認基本資料;實際開業、地址或營業項目變更時,再依官方程序辦理。
不要先自行印收據、承諾發票形式或把稅率寫死在報價。先確認核定結果、開業日期、申報方式及應使用的憑證。
現行一般營業稅率為 5%,基本概念是銷項稅額扣減符合規定的可扣抵進項稅額。並非所有支出或收據都能扣抵,憑證、用途與法定限制都要另外確認。
小規模營業人常見查定課徵稅率為 1%,但特定業別另有例外,實際銷售額也由稽徵機關查定。免用統一發票不等於免繳營業稅,也不等於不用保存紀錄。
一般申報營業人通常以每兩個月為一期,於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;即使該期沒有銷售額,仍有申報要求。查定課徵則依核定稅單與期限辦理。
正式開業、開立憑證與申報前請重新確認最新法規、核定通知與稅務機關說明。